想做的事,與真正做的事寫在不同列
時間紀錄可以先分開原訂安排與實際活動,再寫自己確認的起訖。預計下午讀書兩小時,不代表那兩小時都在讀書。在「下午預計閱讀」旁,另寫「14 時 10 分開始讀」,就看得出計畫與實際行動的差別。
不用一開始就填滿整天,可以先留今天想了解的下午一段。這份私人筆記不是完成固定調查表的統計調查,有空白也不代表記錄失敗。
留下實際活動時段的順序
選定日期與想看的時間範圍,原訂安排明寫是計畫。
簡短寫下親自確認的開始、結束時刻,以及實際做過的事。
中斷、重新開始與同時做的事,都在該時段內另外標示。
保留記不得的時段,回讀一天的流動,再加一個下次想確認的問題。
中斷的時間,不寫成一直持續的活動
編輯部虛構備註:「14:10~14:30 閱讀/14:30~14:45 家事/14:45~15:00 再讀書。」前提是親自確認三段的開始與結束,閱讀其實有兩段。若寫從頭到尾連讀 50 分鐘,中間的中斷就消失了。
開始或結束只大約記得,就寫「14 時左右」,交代精確程度。不要為了湊出分鐘數,補上不知道的時刻。若不清楚短暫離席是何時,也不用聲稱已精確算出這段讀書時間。
同時做的事,落在同一段經過的時間裡
洗碗時聽音樂,兩件事重疊在同一時段。可以寫「18:00~18:20 洗碗,同時聽音樂」,當成一段時間的情境。若各寫 20 分鐘,再對一天總時數加兩次,就和真正經過的時間不同。
不知道哪個算主要活動,也能把兩件事都寫下。先決定自己想確認什麼,不必期待 App 分類或加總。休息、照顧他人的時間,也不用評成生產力比較低的時間。
沒拍照的時段,不等於什麼都沒做
即使 14 時和 15 時都拍了書,光靠兩張照片也無法知道中間是否一直在讀。照片留下翻開書的場景,與親自確認起訖的備註用途不同。沒拍照的時間,也可能做了別的事。
後來想到的活動,可以標成回憶補記,不把拍攝時刻直接換成行動分界。記不得的 30 分鐘就留「未記錄」。不用為了讓總數等於 24 小時,把空白全分成休息或滑手機。
在當天場景旁,只寫自己確認的時間
Pogaem 可以按日期留下活動照片、標題與備註。同一天分成多篇,或在一篇文字中寫好幾段時間,都可以。如果想知道的是「下午什麼時候讀書」,照片和文字能回答這個問題就夠了。
這種記法不以計時器、自動活動追蹤或時間加總為前提。回看自己寫的備註,找出計畫與實際不同的時段。下一次,也能只留「試著多記中斷時刻」這個小問題。
常見問題
能只靠照片的拍攝時間,算活動時長嗎?
拍攝時刻不能確定兩張之間活動的起訖與持續情況。沒有親自確認的時間備註,就把照片當成場景線索即可。
同時做兩件事,時間要加兩次嗎?
註明兩件事重疊在同一段經過的時間裡。即使各自記下活動,加總一天經過的時間時,也不重複計入同一時段。
記不得的時間,也要全部填滿嗎?
可以保留未記錄,或標示只是大約記得。不把計畫表抄成實際行動,也不任意分類不知道的時段來湊總數。
